2024年教师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23-11-29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由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博士生招生工作。

三、报考条件

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以下称“简章”)报考条件。

四、意向导师

考生在报考阶段须选择“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11298:30-122516:00,考生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电子版)和要求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并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并本人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3)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由推荐专家通过博士生报考系统在线填写、提交)。

4)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5)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根据学校相关公告执行。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7)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9)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0)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1)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12)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3)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请按报考办法要求,将报考材料制作成PDF文件,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3.寄送材料

考生须在202414日前将以上申请材料纸质版(专家推荐书因专家线上提交,考生不需提交纸质版;另外请附上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且个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寄送到: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博学楼102室,收件人:王老师。电话:021-62231327。请注意:

1)信封左下角注明“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报考专业—姓名—意向导师”。推荐使用顺丰快递,使用其他邮寄方式可能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学院将以考生寄送的纸质版材料为准,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和专业资格审核。

2)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等部分。教师教育学院依据报考条件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拟于202418日前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拟于2024115日前完成。

2.将对同一院系、同一招生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可能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导师。

4. 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项目如下:

1)本人在报考专业(领域)取得的学业或工作成就(10分);

2)外语水平(10分);

3)已取得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50分);

4)科研、创新潜力(30分)。

5.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1.此项考核将在综合考核前进行。

2.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拟于20243进行。具体时间确定后,学院将邮件告知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邮箱和电话畅通。

2.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并将归并为英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300分。

其中,英语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满分70分,面试满分30分。专业基础为笔试,满分100分。综合测评为面试,满分100分。

3.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在同一招生院系、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此阶段,可能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导师。

七、公示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教师教育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我校拟于2024514日前完成拟录取,611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1. 联系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1-62231327;邮箱:cqwang@dedu.ecnu.edu.cn

2. 监督、投诉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教师教育学院,021-62231330xqwang@math.ecn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54344721yjszs@admin.ecnu.edu.cn

研究生院,021-54345003dean@yjsy.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