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系代码:161)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全日制)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01

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系代码:161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全日制)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仅面向报考我院全日制各专业的考生,非全日制相关专业即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教育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由学校另行通知。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教师教育学院(以下简称“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确定相关招生学科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草案),由学校统一公布。

2.我院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将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在复试名单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接受调剂的学科的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复试形式和时间

1.复试形式: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2024326-28日。具体为:

1.学科教学语文、生物、英语、化学、历史、地理、音乐专业及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326日报到,327日面试。

复试报到时间:32613:30

复试报到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大,科学会堂二楼报告厅(具体座次请根据现场指示)。

2.学科教学物理、数学、思政专业:327日报到,328日面试。

复试报到时间:327日下午14:00

复试报到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大文科大楼附楼121217(具体座次请根据现场指示)。

复试通知将在研招系统中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招网和学院的通知,保持邮箱和手机畅通。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复试。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我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按照我院要求,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到系统,考生在系统中确认时间为324日前;在复试报到时携带所有材料原件供核验,同时提交复印件。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3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4)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将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

同时,我院将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考生)的复试按照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4.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我院各专业均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1)生成总成绩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比例。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复试总成绩×0.4)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同一招生学科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成绩将分别排序。

3.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分数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教师教育学院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占老师,信箱:fjzhan@cte.ecnu.edu.cn

教师教育学院招生工作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倪老师,电子信箱:office@cte.ecnu.edu.cn

十一、其他

本办法经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教师教育学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4320

161教师教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名单公示.xls

161教师教育学院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公示.xls